【發展前景】
教育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沒有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不能聘為教師。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課程介紹】
自2016年下半年廣東省實行教師資格證國考改革,在校的非師范生、2016年6月份之后新入學的師范生以及其他需要考取教師資格證的社會生,均須參加國家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證國考且成績合格后,符合相關條件者,方能到相關部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1、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在廣東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生(專科和本科),均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
3、在廣東工作且與聘用單位簽訂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時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最近6個月及以上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且須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辦理所在地市居住證。
【學歷要求】
報考層次:幼兒教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備中等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學歷;
2、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名材料】
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證、兩寸白底相片電子版、兩寸藍底相片電子版。
【考試安排】
【考核內容】
幼兒教師:
1、綜合素質:
單選、材料分析、寫作等;
2、保教知識與能力:
單選、材料分析、簡答、活動設計;
3、面試:
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等。
【學校簡介】
廣東科越質監職業培訓學校的前身——廣東省質量認證培訓中心,是1998年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設立并經國家資格認可的專業、權威、可信的培訓機構,2009年1月,中心正式升級為廣東科越質監職業培訓學校并經廣東省勞動和社會**廳批準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本校作為廣東省人事廳和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指定機構,自2001年開始負責全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考前輔導及繼續教育。
【辦學優勢】
本校秉著“優質教學、科學管理”的宗旨,“高要求、嚴管理、求實戰、提供優質培訓服務”的方針,同時開設各類成人學歷繼續教育,職稱培訓,職業資格證等課程,深受學員喜愛,成立至今已為各類企業培訓了20000多位質量、環境、安全、食品、企業管理專業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教學環境】
【上課現場】